11月15日,由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主办的“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具体法治:个案公正与司法改革’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及律师代表参加了研讨会。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名誉主任田文昌律师参加了会议。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提出,个案公正应当作为衡量司法公正的一个标准、一个界限。而个案公正要想实现必须回归到审判中心主义的诉讼模式上来:从卷审转向庭审是审判中心的基础;独立审判是实现审判中心主义的前提;阳光司法是审判中心主义的必由之路。阳光司法要求实现媒体、舆论对司法的有效监督。
此次年会聚焦“个案公正与司法改革”,并细化为“司法改革宏观思路研判”“司法改革措施与技术分析”“司法改革与个案研讨”“司法改革与案例指导制度”等具体议题展开研讨,有助于顺利推进评估工作。年会充分肯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所确立的通过个案公正实现公正、高效和权威的司法体系的司改方向,并对当前推行司法改革措施展开了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