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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追踪|粉丝惹火肖战烧身 烧出连串法律问题待解
发布时间:2020-03-26作者: 王菲,李楠楠

  连日来,以肖战粉丝举报同人文《下坠》为开端,同人圈、耽美圈等多个网络同好群体开启了对肖战的连番攻击,一度形成了互联网现象级事件,史称“肖战227事件”。

  肖战粉丝按下的举报键,扇动了蝴蝶的翅膀,引发了一场席卷娱乐圈的“龙卷风”。争论已经充斥了整个网络,现在我们试着从法律的角度对本次事件进行讨论和分析。

  焦点一:同人文是否会构成侵权?

  引发这次事件的导火索是一篇同人文作品,因此“同人文/同人作品”是否侵权引发关注。

  我国《民法总则》在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人格权利。

  结合人格权的相关规定和同人文的情况,明星同人文可能会涉嫌以下几种侵权行为。

  1、名誉权侵权

  一般认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主要是侵权人通过实施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行为,导致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到较为严重的损害。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一般都非常重视自身的社会评价,也更重视名誉的维护。如果明星同人文在角色人设、故事情节等方面严重与现实不符,或者相关情节具有违法违规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情节,从而导致明星的社会评价降低的话,那么同人文中的内容可能会被认定为侮辱,构成名誉权侵权。

  根据目前公开信息,《下坠》中对于“肖战”角色的人物设定为有性别认知障碍的女装大佬。在当下社会环境和语境下,“性别认知障碍”以及“女装大佬”,是否属于贬损性词汇,构成对人物的侮辱、诽谤,并未达成共识。因此《下坠》一文的人设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需要结合社会大众对于相关词汇的认知来确定,鉴于这些词汇在社会认知中的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对《下坠》一文是否侵犯肖战名誉权给出结论性意见。

  2、姓名权侵权

  虽然姓名都是区分他人的代号,但是对于明星来说,其姓名上凝聚着积攒的关注度和人气,一般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也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他人姓名,但陈述事实过程中,因指代人物需要使用的除外。

  起名方式千千万,有些同人文却偏偏将角色命名为明星姓名,很难说不是瞄准了明星已经形成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来吸引明星粉丝,事实上也是搭乘便车,利用明星姓名权红利的行为。

  由此可见,同人文未经许可使用明星姓名,并非单纯为描述事实来指代“肖战”这个人,而是通过使用明星姓名,利用姓名所承载的影响力,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姓名权侵权。

  肖战在《陈情令》中的表现,使其在社会公众及耽美圈具有较高影响力,《下坠》一文对于肖战及同剧其他演员姓名的使用,很可能是故意利用肖战和其他同剧演员在圈子中的影响力,吸引相关粉丝关注的行为。结合前述姓名权侵权认定的论述,《下坠》一文对于肖战姓名的使用,有一定概率被认定为姓名权侵权。

  3、权利行使人

  即使明星同人文撰写者的行为涉嫌侵犯名誉权和姓名权,但是这两项权利人都是明星本人。在法律意义上,只有权利人才能维权,这本次事件中,即使粉丝认为同人文侵犯了肖战的名誉权和姓名权,也不能越俎代庖,“替”肖战维护自身权利。

  焦点二:肖战粉丝行为是否要肖战负责?

  饭圈一直有“粉丝行为,偶像买单”和“粉丝行为不上升正主”两种截然相反的说法,两种说法各有其存在价值。

  这一次网络事件,并没有确切证据证明肖战本人及其团队参与其中,但最后大批网友攻击的却是肖战代言的一些品牌和参演的一些作品,最终肖战工作室不得不道歉。这一点让很多肖战粉丝觉得自己的爱豆很委屈,尤其是没有参与攻击同人圈的粉丝更是不希望“上升正主”。

  从法律角度而言,粉丝行为确实无法上升正主。粉丝和偶像是两个完全独立的行为主体,对于每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而言,所有的行为都应当由自己负责,偶像不能也无法为粉丝们的行为负责。

  如果偶像要对每一个粉丝的行为负责的话,那恐怕明星们天天都要胆战心惊了。

  但是从商业角度或者路人缘角度而言,“粉丝行为,偶像买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毕竟现实生活中,粉丝行为会对偶像的商业价值、路人观感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是积极还是消极,跟粉丝行为的性质有很大关系。

  焦点三:肖战作品被恶意打低分是否可维权?

  作品是艺人安身立命的根本,评分高低已成为作品好坏最直观的评价体现,而饭圈发展出了给对家艺人作品打低分的“习俗”。

  此次事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肖战的成名作《陈情令》,许多网友发起了豆瓣一星运动,目前该片评分已经从8.2跌到7.9。很多其他肖战出演的作品也遭受了类似的“围攻”。

  我们认为,如果相关平台打分行为的确是粉丝自发的行为,鉴于每个人都有发表言论的自由,无论打分高低,艺人和相关作品权利人都很难找到依据进行维权。

  正如钉钉被“五星分期”折腾到在线求饶,也无法向大量的一星评价用户维权一样。

  但不得不说,每部作品都凝聚了大量工作人员的心血,作为观众对于作品的评价还是应尽量公正、客观。粉丝之间或与其他群体之间的摩擦,不应当以作品为“人质”,否则很可能会殃及无辜。

  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打低分的行为是艺人或者作品的竞争者在幕后操作和煽动,致使相关用户恶意给作品低分评价,那么这种行为就很可能会构成不正当竞争,艺人、作品的权利人或者其他权利受到侵害的人,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主张停止侵权及索赔。

  粉丝追星,基本年年都有因饭圈摩擦引发社会关注的事件,肖战粉丝与AO3平台或者其他群体人员的冲突,不是第一例,也不会是最后一例。

  建议粉丝在追星过程中,理性追星,提升自我,争取给自家偶像带来积极正面影响,不做那种“一粉顶十黑”的粉丝;偶像应当发挥自身影响力,积极、正面地引导粉丝,实现良好的社会影响,毕竟“路人缘”才是偶像最大的潜能发挥地;家长则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生活,教育和引导追星族中的未成年人,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