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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昌律师出席“改革开放与企业法治”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9-02-20

  

会议现场


  12月22日,为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深入探讨新时代企业改革、企业法治的法律政策、体制机制等问题,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法制日报社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共同主办、由中国企业法治智库和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中国企业法治论坛组织的“改革开放与企业法治”40周年40人座谈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文昌应邀出席了此次会议并发言。

 

 

 

  田文昌律师在会场


  田文昌律师指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进程40年来成绩卓著但曲折很多,而企业也是成绩卓著但举步维艰。这种现象,一是体制交叉所导致,体制交叉对这一结果有一定的必然性;二是两种不成熟状态——市场经济不健全、法治市场不成熟是更为重要的原因。这些问题要正视、要解决。简单说,从法律人角度看,要真正实现法治经济,要从理念上、制度上、操作上进行转变。怎样加强重视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法律保护问题迫在眉睫,我们要重视律师的综合化、团队化。我国律师行业发展历史短,人们对律师服务缺乏认识。我们的律师服务法律市场非常小,从业律师多“单打独斗”,而企业的重大问题一般牵涉刑法、民法等众多领域,过于复杂。这一体制问题使得律师对企业的法律服务较难,团队化的大型律所才能提供全面的服务,才可以更好地服务企业。

  此外,来自全国人大、商务部、工信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银河证券、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公司等有关领导,中国航空集团、东方航空集团、中国建筑集团、中国民航信息集团、中国中铁股份公司等总法律顾问和法律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改革开放在企业法治中发挥决定作用。本次座谈会,通过政府、立法机构、法学法律界、律师界、司法与企业界加强合作,释放了法治精神的正能量,有效联合各界共同推进了企业法治进程,推动了依法治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