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两个月的战“疫”,新冠疫情在中国已得到控制。但海外新冠疫情出现爆发性增长趋势,截至2020年3月18日,全球35个国家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受此影响,多个国家/地区知识产权业务主管机关下发通知,采取了包括暂停办公、延长期限等措施。笔者结合近期与海外合作机构的交流,将部分国家或地区针对疫情而在商标业务方面采取的相关措施汇总如下:
欧盟
欧盟知识产权局2020年3月16日颁布一项决定[1],业务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4月30日之间的,将自动顺延至2020年5月1日。
英国
英国知识产权局2020年3月11日宣布所有业务正常运行,不受疫情影响。对于因疫情影响而错过期限的,可根据个案情况进行延期处理;因疫情丧失权利的,可根据个案情况按照相应规定请求恢复权利[2]。
德国
疫情期间,德国专利商标局关闭信息和研究办公室,开放时间待定。关闭期间,仍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与客户服务人员联系[3]。商标业务法定期限不变,因疫情影响错过期限而丧失相关权利的,可申请恢复相关权利,德国知识产权局将根据个案情况审查是否符合恢复权利[4]。
意大利
意大利专利商标局网站公告,根据2020年3月17日生效的经济纾困法令,届满日在2020年2月23日至2020年4月15日之间的所有行政程序相关期限中止[5]。
法国
因新冠疫情影响,法国商标专利局所有办公地点均暂停对公众开放,可继续通过网络办理各项业务[6]。
美国
自2020年3月16日开始,美国专利商标局办公室停止对公众开放,恢复开放时间待通知。商标相关业务期限保持不变,暂不延期[7]。对于因新冠疫情影响而提出的恢复请求(视为放弃的申请,到期未续展的注册等),美国专利商标局可将疫情影响视为“特殊情况”,免收恢复请求的官费[8]。
加拿大
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2020年3月17日通知,决定将届满日为3月16日至3月31日的业务期限顺延至2020年4月1日。目前CIPO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但多伦多、温哥华、埃德蒙顿以及蒙特利尔地区办公室已关闭,恢复时间待定,鼓励使用电子服务系统[9]。
秘鲁
秘鲁从2020年3月16日至3月30日进入紧急状态并强制隔离15日。根据第026-2020号紧急法令,任何法律相关的期限将顺延30日,自2020年4月29日恢复计算[10]。
巴西
巴西工业产权局目前正常办公,但暂停提供面对面服务, 2020年3月16日至4月14日的期限中止,自2020年4月15日恢复计算[11]。
委内瑞拉
因委内瑞拉政府决定自2020年3月17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社会隔离”,委内瑞拉知识产权局暂停各类业务,恢复时间待定,具体措施待通知。
危地马拉
因政府宣布隔离至2020年3月30日,所有政府部门关闭,相关期限顺延。
菲律宾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决定[12],2020年3月16日至4月14日期间远程办公,在此期间:
(1)各类绝限日期(3月16日至4月14日)将顺延30天;
(2)可提交网上申请,但将在恢复正常办公后受理,无法提交纸件申请;
(3)暂停接收各种书面文件和信函,将在4月15日后恢复收文;
(4)暂停出具各类商标注册证书/证明。
马来西亚
应马来西亚政府决定自2020年3月18日至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行动限制令,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决定[13],在限制令实施期间:
(1)总部和全国分支机构的柜台服务暂停,暂无法接受各类纸质文件;
(2)不接受任何纸质申请,商标网上新申请正常运行;
(3)提交主张优先权的纸质申请绝限在此期间的,将顺延至2020年4月1日;
(4)出具文件认证副本的请求暂无法处理;
(5)商标缴费等业务绝限在限制令实施期间的,将顺延至2020年4月30日
(6)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3月27日到期的商标续展可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可自2020年4月1日接受付款;
(7)已经安排的相关听证将另行排期;
(8)将各类绝限日期在此期间的期限顺延,具体措施待通知。可提交网上申请。
科威特
科威特专利商标局停止办公至2020年3月26日,在此期间仅受理网上申请,包括:商标注册申请、续展、加急异议案件等,商标转让及名址变更业务待恢复办公后才会处理。
沙特
沙特商标局自2020年3月16日起暂停办公16日,在此期间无法进行商标查询,可提交网上申请,但审理会延时。
伊朗
目前正常办公,但工作时间截至下午一点。若疫情持续严重,可能会暂停办理业务。
埃及
所有法院和商标局在2020年3月16日至3月29日关闭,原定在此期间开庭的案件将延期,并在恢复办公后重新安排审理时间。
利比亚
利比亚商标局和法院均已暂停办公,恢复时间待通知。
注释及引用
1.https://euipo.europa.eu/tunnel-web/secure/webdav/guest/document_library/contentPdfs/law_and_practice/decisions_pre
sident/EX-20-03_en.pdf
2.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coronavirus-advice-for-rights-applicants
3.https://www.dpma.de/english/our_office/contact/index.html
4.https://www.dpma.de/english/our_office/publications/important_notices/importantnotices2020/noticeof10march2020/
index.html
5.https://uibm.mise.gov.it/index.php/it/sospensione-di-tutti-i-termini-dei-procedimenti-amministrativi-ed-estensione-della-validita-degli-atti-in-scadenza
6.https://www.inpi.fr/fr/nationales/covid-19-organisation-inpi-pour-repondre-examen-et-delivrance-des-titres
7.https://www.uspto.gov/about-us/news-updates/uspto-offices-closed-public
8.https://www.uspto.gov/about-us/news-updates/relief-uspto-customers-affected-covid-19
9.http://www.ic.gc.ca/eic/site/cipointernet-internetopic.nsf/eng/wr00050.html
10.https://cdn.www.gob.pe/uploads/document/file/566447/DU026-20201864948-1.pdf
11.http://www.inpi.gov.br/noticias/inpi-suspende-prazos-ate-o-dia-14-04/view
12.https://www.ipophil.gov.ph/advisories/
13.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bmgacSSHx2zN52heyHXsaENlxKXVFk-P/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