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700-3900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700-3900

京都实务 | 新冠疫情期间的“云法庭”的正确打开方式
发布时间:2020-04-30作者:宇文鸿雁,蔡康苗

  

  2020年春,樱花依旧如期盛开。在对疫情的严防死守中,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这场“闷在家”的战役使得各地法院正常的诉讼活动受到很大影响。依托于当今互联网技术,北京市法院系统开启了网上审判的“云模式”,通过“云法庭”开展诉讼活动。近期京都律师事务所宇文鸿雁、蔡康苗律师通过“云法庭”进行了网络开庭,特分享如下注意事项:


  对于“云开庭”当事人有说不的权利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指出:在线诉讼,既要充分考虑案件类型、难易程度、轻重缓急等因素,又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尊重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模式的选择权。当事人同意案件在线办理的,应当在信息系统确认、留痕,确保相关诉讼活动的法律效力。对于当事人不同意案件在线办理,依法申请延期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不得强制适用在线诉讼。


  故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当事人不同意线上开庭的,法院不得强制要求开庭,但当事人要提交书面的延期申请并注意留痕。

  
  “云法庭”只认windows系统


  苹果电脑及手机被嫌弃


  法院会事先询问当事人各方是否同意在线开庭,若同意使用“云法庭”审判,法官会核实各方身份,并根据当事人以及代理人的人数,在法院系统线上预约庭审。在开庭前一天发短信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可通过笔记本、手机终端参与庭审,但仅限于windows和安卓系统。


  短信内容为:【北京云法庭】{某某},您好,您参与的{(2020)京01民终**号}会议,已决定于{2020年*月*日}{09:00}进行互联网庭审。请提前访问下载庭审客户端(电脑端支持windows系统)、安装并使用会议号登录,会议号为:*******。


  “云法庭”需事先上传证据


  输入会议号进入该客户端,进行人脸及语音识别和测试后,审判人员与各方诉讼参与人同时在线开庭。庭审前各方当事人需要将核对无误的电子版证据上传到系统中。庭审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法庭陈述、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其庭审程序与线下开庭相同。


  庭审结束后核对电子版笔录并在线修订,确认无误后当事人及律师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提交手写姓名及日期的电子签名。经书记员确认签名无误后方可退出“云法庭”,完成本次庭审。


  “云法庭”的十项实操秘籍


  一、庭审的场所选择安静、光线充足、网络环境稳定的相对封闭空间。


  二、律师开庭要注意着正装参与庭审。


  三、线上开庭前测试电脑摄像头、声音效果、并保证电脑电量充足。线上开庭一般时间较长,系统不稳定,建议准备备用电脑。


  四、如一方多名出庭人员在同一地点使用两个端口开庭的,电子设备之间要有足够的距离,以免信号出现干扰,影响庭审效果。


  五、在取得法官同意后,律师和委托人可以使用同一信道。


  六、根据庭审人数选择耳机或音响,避免声音不清晰影响开庭效果。


  七、若使用手机线上开庭,须将手机调至飞行模式。


  八、若申请证人出庭的,须提前告知法官。为防止证人旁听,案件一般不会采取网上开庭。


  九、如须核实证据原件,法官将组织各方线下核查。


  十、应当妥善保管诉讼平台的会议号,不得授意他人使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指出:全市各法院要引导当事人使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缴费、送达;网上调解、执行及网上开展诉讼服务。


  受疫情影响异地远程诉讼的时代已加速到来,线上诉讼服务无疑为当事人增加了很多便利。虽然对于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并不适宜线上开庭,然而在网上行走的互联网时代,线上办公已然是未来趋势。我们需要顺势而为,不断的更新工作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尽善尽美的法律服务。